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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北仑区各学校教职工2007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教育局人事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6-17 | |||||
|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2007学年度各校教职工考核工作仍按仑教[2003]74号《关于印发〈北仑区中小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并作以下几点补充: 1、各学校(幼儿园)的正职领导(校长、园长、书记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的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另行安排;11所外来工子女学校校长的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单独考核。 2、各校在统计考核人数时要按照参加本校实际考核的人数为准,以上二类人员不计入各校考核基数。 3、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人数标准:学校教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下的,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学校教职工总人数在30至60人的,考核小组成员应该有9至13人;学校教职工总人数在60人及以上的,考核小组成员应该有15至21人),行政领导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40%。考核小组成员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名单须向全体教职工张榜公布。统计考核小组测评分数时,应剔除一定比例的最高分数及最低分数,该比例由各学校在考核前予以明确(参考标准:考核小组成员在9人及以上的至少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2个;考核小组成员在9人以下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 4、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之前,一定要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组织,切实规范考核程序。如有些学校认为文件中的考核细则要作修改或补充的,则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后方可实施。各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此工作。在 5、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内的工作总结(包括有关栏目)由教师本人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不得打印粘贴。学校要对教师本人填写的有关基本情况记载(如周课时、班主任工作、奖惩情况等)进行核实。 另外,请各校统计好参加本学年度考核的人数,派人于 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仑教[2003]74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仑区中小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可以在“北仑之窗”(具体为:北仑之窗—北仑政务—党政文库—教育局) 网上下载。 各类登记表可以在此统一用A4纸点击下载。 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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